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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当然包括其中孕育的人性道德等。
而法,则是当权者手中治国的工具,也就是治理百姓的工具。
这是古代的以法治国。
道方面,能喷的不多。
赵策写下劝陛下无为而治,让百官各司其职之类的话。
正论之后,后面的反论重点,大多数便放到了法上。
以法治国的基础上,他稍稍引进了依法治国的概念。
同时也做了变通。
说明法律不该只是陛下治理百姓的工具。
若是陛下该适当的完善法律、给百姓普法,让他们有法可依,帮着监督**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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