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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更改了模式。
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
在承包期间,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
产出的粮食越多,你得到的就越多。
毫无疑问,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他们付出的多,收获的也多。
在实行之初,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
这让李福见得其利,便加以推广,并继续改进。
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统一分包,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
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
总之是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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