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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国小时,陈万珊和江成凯两人背着书包,走在放学人行道上。
那时,道路一侧是校园的围栏,不时会有秋叶飘落地面,有时会卡在陈万珊的头发上,江成凯会帮她轻轻地拍落。
天气见凉,天空中的云朵都有夕yAn的光泽,是秋季独有的颜sE,清晰温和。
虽然离俩人小脚边的不远处,便是汽机车呼啸而过的车水马龙,但彼此的世界一点喧嚣都进不去。
在放学的路上他们谈论对於星空的见解,争辩着太yAn的年龄,十二星座的顺序,是他们最常做的一件事情,更是属於他们的语言。
在陈万珊眼中,江成凯是个天才,虽然他打破了自己童年对於月球上有兔子的美好幻想,打破了她想用弹弓将太yAnS下的人生目标,却更庆幸童年和成年之间的交界点,都有江成凯的存陪伴。
江成凯b他懂得多,长得b他快,看上去b他大几岁,却永远会在自己走慢的时候停下脚步,在自己为了观看人行道旁边的蚂蚁时等待,且从不催促,在选择大学的时候,放弃更好的志愿只为了陪伴自己。
星期一,陈万珊提早起床,为了不提早到达公司,她走的很慢,原来去公司的路上和以前放学的路那麽相似,旁边真的有好多好吃的东西,热豆浆、白馒头的香味扑鼻而来,那个自己为已经厌烦的景sE竟然从没停止变化过,确实世间万物的一秒,都是不一样的。
远方一个男孩的背影映入眼帘,他踢着碎石脚步轻快,把公事包像在背高中书包似的斜挂在自己的身上。
突然一阵风将人行道的落叶几片吹落在男孩的身上,他停下脚步,拿起一片仔细的欣赏,似乎忘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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