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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逊年纪轻轻,已经懂得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道理。
他总是采用最直接、最有效、消耗体力最少的方法来进攻。
这种意识和对技术的支配,是教不来的。
乔丹科比年轻时都是变向犀利、矢矫如龙的猛兽,而到了30岁上下率队夺冠时,已经连球都懒得运了,他们只是平时融入比赛之中,到了该接管的时机-切出-接球-迅捷地调整立刻连上试探步或者背身—切入篮下或者干拔。
因为他们是一次战术里的强解法和兜底武器,平时要委身体系让球队流畅运转,关键时刻不顺了再过来无中生有——因此要足够简洁,消耗最少的前戏和前置资源,好随时随地能接上一次单挑;要够快速迅猛,静如处子动若脱兔,这样才没有包夹的时机。
这也正是威尔逊进入NBA前的打法。
在尼克斯,路易认真操练他的无球技艺,要求他减少单挑。
他的单打占得分比重很低,那些无球进攻又让他明白,有时候得分就是可以很容易。
所以,他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就走过了乔丹和科比他们花了几年才走完的路。
接下来,威尔逊的手感开始爆炸。
前场干拔三分,弧顶借尤因挡拆,假传球迷惑防守变向三分;然后是后场推进,蹦跳着在汉森脑袋上干拔,对手还扶了他的腰一下,但没用——这与技术无关了,纯天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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