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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还是没告诉我,为什么是传球…”
……
“为什么是传球?”
半小时后,凌晨11点的训练馆里,纳什也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因为…帅?”左立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他总不能说是为了参加技巧大赛把后卫全都给干了吧,虽然有这么点意味,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实力的提升。
会传球在后世早已不是后卫的专利,一个可以传球的锋线成了很多球队的标配,甚至中锋也开始抢后卫的活。
而一个中锋会传球对个人和球队的好处都是难以估计的,别的不说,这会让中锋上线策应的威胁越来越大。
后世追蛋格林为何能取代大卫李成为勇士的核心四号位,不就是靠一手策应球的能力么,他的传球总是能找到汤普森或者库里,还能给二人挡拆,于是进攻垃圾,三分搞笑也就无足轻重了,反正那只勇士也用不着他进攻。
而左立也希望自己能够多一手策应能力,未来打打死亡五大,一星四射什么的,多带感。
“好吧,也算是理由之一。”纳什没有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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